山西省2012年省直行政机关
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优化省直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山西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为省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省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县处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聘用制工作人员除外);省级机关设在市、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28日后出生),特殊职位可适当放宽;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
这里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处级以下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
3、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各遴选单位的遴选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2年省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遴选简章》)。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简章》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简章》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